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合理运用监管,规范天然气购销商场秩序,2月25日,国家动力局印发
《规范文本》适用于天然气供给企业与城市燃气集团、直供用户参照签定多年、年度或短期天然气购销合同。此前签定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依然有用。
《规范文本》共21条,内容包括交给、年合同量、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质量和计量、调试和修理以及争议处理等。合同两边可在公正、合理和洽谈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有关条款做弥补、细化或完善,添加或削减附件,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两边洽谈确认。
此前,国家动力局要求新增天然气使用项目要“先规划、先合同、再开展”,关于已执行气源的“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项目,要加强对供需两边签定合同状况的监管,规范商场行为,保证天然气有序供给。《规范文本》印发后,国家动力局及其派出机构将逐渐加强对天然气购销合同签定及实行状况的监管。